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概况 > 正文
余庆县编委办职能
时间:2017-12-27 15:17:33  来源:余庆县编办  作者:余庆县编办

    余庆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余庆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县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机构,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研究拟定机构编制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审核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审核和协调县直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调整及职责划分;协调县直机构各部门与乡(镇)的职责划分;指导乡(镇)的职责划分。
  (四)审核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及县委、县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审核报批县、乡(镇)的机构编制分类;分配下达县直机关各部门和县、乡(镇)各级机关的人员编制总额。
  (五)审核县人大、县政协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机关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六)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研究制定事业单位的编制标准和人员结构比例;审核报批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批县直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职责范围、人员结构和领导职数;指导、协调各级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建立和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承担县直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验工作;指导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情况,查处违规行为;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统计和网络建设。
  (八)监督检查各级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查处违规行为,举报受理电话:0851-24704557,受理科室:督查科;负责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的核发、年审换证工作。
  (九)承担县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统一发放工资的人员编制和实有人数的审核工作;负责县直机关目标管理奖金发放人数的审核工作。
  (十)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缺编补员计划的拟定并征求组织、人事部门意见后报县编委审批确定。
  (十一)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推进机构和编制法制建设;组织指导机构编制理论研究;信息宣传、业务培训、统计分析及计算机网络建设。
  (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市编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