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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庆县委编办“三加强两规范”打好机构编制 违规违纪行为“预防针”
时间:2022-04-20 09:53:17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陈霞

 

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遏制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余庆县委编办采取“三加强两规范”措施精准发力,构筑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监管体系,真正从根本上杜绝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加强机构编制法规学习宣传余庆县委编办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机构编制法规纳入全县各级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内容,增强领导干部机构编制“红线”意识和法治意识。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络、宣传栏等平台,大力宣传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和纪律规定,要求各级党员干部通过学习宣传机构编制方面的典型案例,充分汲取经验教训,形成人人自觉遵守机构编制纪律规定的良好氛围

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人员管理。余庆县委编办充分发挥实名制管理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依托贵州省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全程记录机构的设立、变更、撤销,编制和职数的增减、人员的进出等情况。及时、精准地要求各单位在收到变更依据后10个工作日内务必完成信息更新,确保实名制系统信息实效精准。同时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的配合制约机制,及时办理入减编手续,保证实名制系统人员信息与财政发放工资人员信息完全一致

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上名称管理。余庆县委编办对事业单位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地址、经费来源等事项变更,在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被撤销、解散的事业单位,自清算结束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事业单位法人于每年3月底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情况的年度报告。单位名称、机构类型、机构地址、机构职能(业务范围)、网站名称等事项变更时,在30个工作日内向编办提出网上申请,确保机关事业单位网站规范权威。

规范报送机构编制请示报告事项。余庆县委编办为规范各部门党组(党委)动议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事项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请示事项报送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单位机构编制请示事项的报送范围、主体、程序和方式。确保各级机关在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等程序,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规定执行  

规范部门规章文件严防条条干预。余庆县委编办要求县级各部门的制定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时,不得就机构编制事项作出具体规定,要事前委编办会商全县在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中,通过自查清理,未发现通过项目资金分配、督查考核、评比表彰、达标验收,以及召开会议、电话通知、口头打招呼等方式干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配备的问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