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委编办严守“三不突破”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余庆县委编办严守“机构限额不突破,编制总额不突破,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三不突破”机构编制管理红线,创新举措,严把源头,有力地促进了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
严控机构设置,实现机构限额不突破。余庆县委编办坚持“撤一建一、合并组建、总量控制”的原则,科学研判职能定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和科学性,进一步规范审核审批机构申请事项,在上级机构编制部门规定的机构限额内进行调整,严格落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文件、会议纪要为机构调整的依据。充分发挥编制部门作为机构改革的牵头作用,在机构改革中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人员转隶、职责划转等工作。同时,深度挖掘提炼改革亮点做法和特色经验,加大改革信息宣介力度,营造良好改革氛围,确保按照上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机构限额全面完成各项涉改任务。
盘活编制资源,实现编制总额不突破。余庆县委编办坚持以“科学布编、节俭用编、动态调编、法制控编、舆论护编”为理念,对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行和职责履行进行调研监管,结合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各行各业的需求, 在不突破编制总量的前提下,合理调剂编制使用。根据上级关于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部署安排,系统梳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责定位、业务饱满度及工作关联度,不断加大职能优化整合力度。借力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后重点工作部署,不断加大机构编制精简和挖潜力度,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机构编制资源保障。
畅通人员流动,确保财政供养不突破。余庆县委编办坚持落实“空编单位有出有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超编单位出二进一”的人员补充办法,严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入口,严格执行用编审核和人员调配程序,加强对现有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健全机构编制、人员与经费管理的部门间协作配合机制,实现机构编制动态监测和管理。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牢固树立机构编制管理“红线”意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县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